字词 | 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联邦国民议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联邦国民议会 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联邦国民议会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联邦立法机关。实行一院制。由女王(由总督代表) 和14名议员组成,其中11席由选举产生,另3席 (称参议员) 由总督任命 (总理提名2人,反对党领袖提名1人)。如总检察长为参议员,则参议员人数应增至4人。每届议会任期5年。议会有权修改宪法的任何条款。内阁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总督根据总理的提请可以解散议会,并要求重新选举。 ☚ 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联邦内阁 民主德国新论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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