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共和国参议院
土耳其共和国1961年的宪法规定: 共和国立法机构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国民议会组成。参议院由150名普选产生的参议员和15名总统指定的参议员组成 (总统指定的参议员,由总统在年满40岁的各界知名人士中遴选,其中至少须有10名无党派人士)。此外,领导1960年军事政变的21名“全国团结委员会”的成员和共和国历届前总统,均为终身参议员。终身参议员加入政党后,即失去终身参议员资格。由普选产生和总统指定的参议员任期6年,每2年改选1/3。1982年新宪法将两院制改为一院制,参议院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