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工作中的总路线和总政策
即依靠贫农、团结中农, 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1948年4月10日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由毛泽东提出。贫农和雇农一起占农村人口的70%以上, 是农村反帝反封建的主力军。土地改革所依靠的基本力量只能和必须是贫农。因此,土地改革主要的和直接的任务, 是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中农占农村人口20%左右。土地改革必须巩固地联合中农, 使占农村人口90%的贫雇农和中农结成反封建的统一战线。消灭封建土地制度,必须有步骤地、有分别地进行。有步骤就是依据革命形势和农民的觉悟程度与组织程度, 分地区、分阶段地进行。有分别就是区分地主和富农、地主中的大中小、地主富农中的恶霸分子和非恶霸分子, 在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大原则下, 给予这些不同情况的人们以不同的待遇。对民族工商业和地主富农经营的工商业, 一律给予保护。发展农业生产是土地改革的直接目的。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 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和政策。在它的指引下, 中国广大农村取得了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伟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