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托管
根据联合国宪章,将一些领土依特别协定置于联合国权力下,按一定程序进行管理或监督。被托管的领土包括 (1) 大战结束时尚未独立的前国联委任统治制度下的领土; (2)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国割离的领土; (3) 负管理责任的国家自愿置于该制度下的领土。国际托管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托管领土居民的进步和使他们逐渐向自治或独立的方向发展。对托管领土实行托管的条件,由联合国大会批准的协议确定;如果该领土被认为具有战略意义,则国际托管的条件应由联合国安理会批准的协议确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监督托管领土的管理,帮助大会行使联合国有关托管协定的职责。对战略托管领土,则由安理会在托管理事会的协助下执行联合国的全部职能。在国际托管制度下的11块领土除太平洋岛屿 (包括北马里亚纳、密克罗尼西亚、马绍尔、贝劳四个政治实体) 托管领土外,均已获得自治或独立。1986年11月美国总统里根宣布北马里亚纳为美国的一个联邦,密克罗尼西亚和马绍尔群岛与美签订的《自由联系条约》正式生效。成为美国的“自由联系邦”。根据《自由联系条约》,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和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将有权治理内政外交,其防务和安全仍由美国负责。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审议该条约后,同意结束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