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赋记略
记述历代赋税制度的著作。明倪元璐著。倪元璐(1594—1644),字玉汝,号鸿宝。浙江上虞人。天启进士。官至户部尚书。翰林院学士。于李自成攻克京师时自缢死。能诗文、书画。有《倪文贞集》。
《国赋记略》记述历代各种赋税制度,共分为:黄册(户籍)、赋役、税粮、屯田、水利、漕运、农桑、草料、盐课、盐钞、茶课、鱼课、银课、水银、矾课、珠池、竹木、柴炭、商税、酒课、榷醋、常平仓、义仓等二十三项。对明代赋税制度记载尤为详细,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关于明代人口户籍统计制度,书中有详细记载:“洪武十四年,诏天下府州县十年一造册,以一百一十户为里,惟丁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每里编为一册,册首总为一图。鳏寡孤独不任役者,带管于百一十户之外,而列于图后,名畸零,册成,布政司及府州县各有一本,一本进户部”。关于明代税粮制度,书中记载:“官田起科,每亩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每亩三升三合五勺,没官田每亩一斗一升。”关于漕运制度的沿革及其在明代的情况书中作了简洁而清晰的叙述:“秦伐匈奴,令天下飞刍挽粟,此漕运之始也。”明代迁都北京后,“军国之需,仰给东南,漕运之法,日益详备”。明代漕运的路线是:“于淮安用船可载三百石以上者,运入淮河沙河,至陈州颖歧口跌坡下,用浅船可载二百石以上者,运至跌坡上,别以大船载入黄河,至八柳树等处,令河南车夫,运赴巴河,转输北京”。
关于明代重农桑制度,书中说:“令天下农民凡有五亩至十亩,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者倍之”,如不执行,则罚其交纳一定数量的绢麻棉布等实物。书中还指出茶叶买卖的收税是起自唐代。在明代,“官给茶引”。茶引即允许做茶叶买卖的凭证。“纳钱给引,每引纳钱一千文,照茶一百斤”。在“盐钞”这一项里,作者指出这是明代特有的,“颁户口食盐于天下,而岁收其钞”。作者撰书时,颁食盐于户已取消,但仍收其钞。“故天下咸病”。作者批评了这项税收的不合理性。
商务印书馆1935年出版的《丛书集成初编·社会科学类》,依据《学海类编》(道光本)印行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