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四○四厂工程
核工业特大型联合企业。始建于1958年,是生产核燃料和核部件为主的综合性生产基地。初期建设是在苏联援助下开始的,当时工程定名为“800联合企业”, 由第二机械工业部负责组建,总体工程(包括反应堆、核燃料后处理厂、核部件冶金加工厂、六氟化铀生产厂等)于1959年下半年到1960年上半年相继破土动工。1960年苏联停止援建,8月,贯彻自力更生的方针,确定“800联合企业”工程分二期建成,先行抢建六氟化铀生产线和铀核部件冶金加工工艺生产线,争取在1964年底以前拿出合格的铀核部件;二期工程(包括反应堆和核燃料后处理厂)暂缓建。一期工程于1963年10月建成投产,为第一颗原子弹提供了合格铀部件;二期工程于1970年建成投产, 为原子弹提供了钚部件。经过30多年的建设,建成了核工业特大型企业,为国家核工业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同时,民品开发取得显著成效, 成为戈壁滩上一座新兴的核工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