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法律制度简称“计划法律制度”。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整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审批、实施、调整、检查和监督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其调整的计划内容曾主要是社会物质生产部门的经济关系,后又包括科学技术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曾有些公有制国家颁布计划法典,中国计划法律制度现主要由若干计划管理的法规组成,内容主要包括: 计划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及职责权限,长、中、短期计划体系结构及其相互关系,指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体系,综合平衡制度,各类计划的编制、审批、实施、调整、检查和监督程序,计划责任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