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小企业改革
湖南省有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28983个,其中小企业有28259个,占97.5%,全省有县办国有小企业1168户,占全部国有工业企业的75%。由此可见,湖南省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全面贯彻中央“抓大放小”方针,1994年,省委、省政府向企业推介出14种改革形式,选择15个县进行以国有民营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全省754个小型企业完成各种形式的改革,占总数的23.8%; 正在实行改革的还有979户,这979户中改革形式多样,有限公司27户,有限责任公司65户,股份合作公司98户,租赁168户,承包126户,分体经营113户,外资嫁接95户,兼并134对,拍卖9户,破产62户 (其中,破产终结34户); 实现公有民营的商业门店达3.45万个。为推动国有小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1996年6月,省政府在岳阳召开全省“放小”改革会议,重点抓了制定改革方案和改善小型企业经营环境等工作,使“放小”工作在全省全面铺开,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