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国文法草创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国文法草创》

陈承泽著。商务印书馆1922年出版。1982年重印。这是一部很有特色的讲解文言语法的著作。该书自述在研究方法上的特点是:“其一、说明的非创造的,其二、独立的非模仿的,其三、实用的非装饰的。”他还主张,不用语源的说明来代替语法的说明;不把修辞上的特例当做语法上的通例;不作无用的分类;不以例外否认规律。讨论了“字类系统问题”、“字类界划问题”、“本用活用问题”、“引申顺序问题”。主张词有定类,认为“各字应归之字类,必从其本用定之,而不从其活用定之。”第4章至第12章分论词类,是本书的中心内容。在“动字”一章中,详细说明了关系自动字与他动字的特征,提出了“致动”、“意动”的说法。最后一章“活用之实例”,对词类转化和活用,条分缕析,很有启发。本书虽字数不多,但内容丰富,言简意赅。

国文法草创

国文法草创

语法书。近代陈承泽著。全书分绪言、研究法大纲、文法上应待解决之诸悬案,字与词、虚字与实字、名字、动字、象字、副字、介字、连字、助字、感字、活用之实例等十三章。本书详细分析词类,区分各种情况,对《马氏文通》有不少修正。主要是认为词有定类,区别本用与活用。对当时在语法研究上的模仿倾向,作者进行了抨击,提出语法研究应以说明的、独立的、实用的为原则。虽然它只有五万字的篇幅,却是一部较好的语法理论著作。

☚ 马氏文通   高等国文法 ☛

国文法草创

语法书。陈承泽著。共十三章。其中最精采的部分是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十三章。第二章“研究法大纲”抨击当时模仿西方语法的倾向,提出语法研究应以“说明的”、“独立的”、“实用的”为原则。第三章“文法上应待解决之诸悬案”,详细分析词类,强调“类有定词”,以词的本用为划类的根据。第十三章“活用之实例”,阐明词类的转化和活用,区别兼类和活用以及活用的各种情况,提出“致动” (使动)与“意动”两个术语,后来为语法界一致公认。此书阐述精当,颇有创见,是《马氏文通》以后研究文言语法较有成绩的著作,受到当代语法学家的推重。今有1982年商务印书馆版本。

国文法草创

国文法草创

陈承泽著。为汉语语法理论专著。共分13章。第一章“绪言”。第二章“研究法大纲”。提出了研究中国文法的三原则:其一,说明的,非创造的;其二,独立的,非模仿的;其三,实用的,非装饰的。认为语法规律应该从语法现象中归纳,不能凭语法学家主观判定,汉语的词类应从归纳大量的例句中得出结论。认为一种语言有一种语言的语法,不能用西方语法来硬套汉语语法,应该“务于国文中求其固有法则”。主张理论必须联系实际,指导实践。并特别指出,不用语源的说明代替语法的说明,不把修辞上的特例当作语法上的通例,不作无用的分类,不以例外否定规律。本章对语法研究进行了理论上的阐述与探讨,所讲的根本原则,今天看来,仍是真知灼见。第三章为文法上应待解决之诸悬案,即“字类系统”“字类界划”“本用活用”“引伸顺序”四个问题。词类系统问题上认为《马氏文通》以来的语法学家仿外文新设九类词用以说明中国文法颇有冗赘与不足之处,指出确定词类系统是为了避免句法分析上的矛盾,为了发现各类词的特征。词类划分上认为词有定类,类有定词,无所挂漏。这较之《马氏文通》的“字无定类”说,确系一大进步。第十三章是活用之实例,讲词类的转化和活用。首先区分兼类和活用,后排除兼类,专讲活用。条分缕析,颇具启发性。本章首创“致动”和“意动”概念,后为 《高等国文法》采用,直至今日,影响甚远。第四至第十二章为本书中心内容,分讲词类。其词类划分承《马氏文通》体系,分名字、代名字、动字、象字、副字、介字、连字、助字、感字九种,但又异于 《文通》,把名字和作为主语、宾语的代名字并为一类,认为,“代字本为名字之一种,……而和 ‘格’之变化等形式上之特征,又为我国文之所无,似不如存其名目,而作为名字中之一细类。”动字部分谈的最好,详细论述了关系自动字与他动字的区别及他动字的特点等。本书第二、三、十三章最有价值,所阐述的语法研究的原则,多为后人所称道、遵循。语法学界对本书评价很高,认为它“是《马氏文通》以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最有意思的一部讲文言语法的书”(吕叔湘语),里边包含很多宝贵的东西。但本书只讲词法不讲句法为美中不足。有1920年上海商务印书馆重排本。重排本前有朱德熙 《汉语语法丛书·序》 一篇,书后附《词法索引》和《编辑后记》可供参考。

☚ 马氏文通与中国语法学   中等国文典 ☛
国文法草创

242 国文法草创

语法著作。1922年出版。作者陈承泽(1885—1922),字慎侯,福建福州人。语法学家。全书以文言为研究对象,论述多于例证,是纲要性著作。反对马建忠的“字无定类说”,做到词有定类,分别本用与活用。在方法上抨击当时模仿西方的倾向,提出语法研究的3个原则:
❶说明的,非创造的;
❷独立的,非模仿的;
❸实用的,非装饰的。对语法的性质及研究语法的原则独具卓识,不为流俗之见所囿。1957年中华书局重印。

☚ 词诠   修辞学发凡 ☛

国文法草创

一卷。近人陈承泽 (1885—1922)撰。承泽字慎侯,福建闽侯人。年轻时曾中乡举,后游学日本,归国后主要从事编辑工作,并致力于汉语语法研究,是书系语法理论著作,提纲举要仅5万字,叙述多于例证,议论多于描写。全书分13章。第一章为“绪言”,讲著作的缘起。第二章为“研究法大纲”,提出研究语法的主张。第三章为“文法上应待解决之诸悬案,主要讨论词类问题。第四至十二章为“字与词,虚字与实字”、“名字”、“动字”、“象字”,“副字”、“介字”、“连字”、“助字”、“感字”,分别叙述各类词的特点和用法。第十三章为“活用之实例”,阐明词类的转化和活用。其中最精采、颇有影响的是第二章、第三章和十三章。第二章提出语法研究应以“说明的、非创造的”、“独立的,非模仿的”、“实用的,非装饰的”为原则,抨击当时模仿西方语法的倾向。第三章针对马建忠的“词无定类”说,强调“类有定词”,以词的本用为划类的根据,不能以修辞上的特例作为语法上的通例,不能以例外否定规律。第十三章分析词的兼类与活用的各种情况,提出“致动”(使动)和“意动”两个术语,后来为语法学界所公认沿用。此书阐述精当,创获良多。此书1922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1957年重印,1983年再版。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7: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