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培训我国政府高级行政管理人才的基地。国家行政学院受国务院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国家人事部的指导。其职责任务是:对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任现职的司局级以上 (含司局级) 国家公务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以及对国务院部门部分处级以下公务员进行培训;培养适量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更新和补充教学、科研队伍,并向其他公务员培训机构输送教学、科研人员;在国家公务员培训管理机构的统一规划下,负责制订、编写或修订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教学计划、大纲,开展教学科研学徒,编写培训公务员的教材、案例,业务上指导地方行政学院。国家行政学院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新型的、现代化、高水平、社会化”办学方针的要求,采用新的办法模式,“不搞学历教育,原则上不再讲授基础知识”。在教学方法上实行课堂讲授与分组研讨、自学相结合,案例教学与专题探讨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国家行政学院National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法)L’École Nationale d’Administration(E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