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振坐军容不整案
唐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十月,玄宗阅兵于骊山脚下。调集兵将共二十万人,旌旗连绵五十余里。阅兵时,玄宗见军容不整,令兵部尚书郭元振待罪旗下,将斩之。唐律中没有军容不整主将应受何处罚的规定,与之相近的律条规定:“诸祭祀及有事于园陵,及朝会、侍卫,行事失错及违失仪式者,处以笞刑。”大校阅时军容不整,按唐中“比事类推”的原则,可参考本条量刑定罪,故罪不致死。刘幽求、张说跪于玄宗马前劝谏道:“郭元振有大功于国,不可杀!”玄宗乃流郭元振于新州,并以治军不肃之罪斩给事中、知礼仪事唐绍。玄宗本欲立威,并无真杀唐绍之意,但金吾将军李邈急宣敕斩之,玄宗遂亦罢李邈之官,终身不复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