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中心National Arts Centre加拿大最著名的表演艺术中心。20世纪60年代建于渥太华。弗雷德·利本索尔德设计。最初的建造预算是900万加元,后来却突破4600万加元。包括一个有2230个座位的歌剧厅、一个有969个座位的剧场、一个有350个座位的演播厅和一个有150个座位的高级沙龙。根据1966年通过的《国家艺术中心法》,国家艺术中心的宗旨是发展加拿大首都地区的表演艺术,同时帮助和促进其他地区表演艺术的发展和提高。中心奉行双语文化政策。1969年落成开放以来,已成为加拿大戏剧、歌剧、音乐和舞蹈艺术对内对外的主要演出场地和窗口。每年大致演出900场次,观众70万人次。尽管国家艺术中心乐团曾获得国际声誉,艺术中心的英语剧团和法语剧团却没有引起评论界和公众的足够注意。1984年,英语剧团被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