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机构名。简称“国家汉考委”。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国家汉办、教育部有关司、局领导以及部分高校的校长组成。主任委员例由教育部副部长兼任。职责是:全权领导汉语水平考试(HSK)。具体任务是:制定和修改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组织章程;制定和修改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考务管理条例;组织并指导汉语水平考试顾问委员会;制定考试设计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汉语水平考试的各项方针政策;审批汉语水平考试经费预算和决算;签发《汉语水平证书》。下设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协调和实施汉语水平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