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艺术教育委员会
国家教委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方面的高级专家咨询机构。委员会成立于1986年12月28日。它的成立是国家教委继设立艺术教育处后,为加强对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而采取的又一项有力措施。它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艺术教育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教学改革等重大问题上,向国家教委提供咨询,协助国家教委指导、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的实施,推动学校美育的发展。它采取聘任制,委员由教育界、文艺界德高望重的艺术教育专家、学者、在大中小学教学第一线长期从事学校艺术教育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国家教委有关司局领导等构成。每届任期两年。首届委员47人,彭佩云、赵沨先后任主任委员。武兆令任秘书长。委员会内按艺术教育学科分为音乐组、美术组和综合艺术组。各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委员会成立后,参与了审阅九年制义务教育音乐教学大纲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等工作,并协助国家教委到各地指导,检查中小学艺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