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史馆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史馆 国史馆官署名。负责纂修国史的机构。推溯其源,汉代设有著作东观; 曹魏设置著作郎; 晋朝为著作省; 唐改为著作局; 宋有史馆; 金为国史院; 元置翰林兼国史院,名称虽异,职掌相同。明代废置。清康熙二十九年 (1690)设国史馆,以大学士王熙为天命、天聪、顺治三朝国史监修总裁官,另设总裁官4人,副总裁官13人,由大学士、学士、尚书、左都御史、副都御史、詹事等担任,督率在馆诸臣纂修三朝国史。四十五年,谕修国史诸臣传,史成馆停。乾隆元年 (1736) 三月 “命续修国史”,开国史馆,以大学士鄂尔泰为总裁,纂修五朝本纪及表、志、传。十四年十二月五朝本纪成,史馆又停。三十年十月为重修国史列传,复开国史馆,自此常设。国史馆隶于翰林院,内设总裁,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无定员。掌修国史事。提调满、汉各2人,分由内阁侍读学士、侍读及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掌章奏、文移及管理吏役。设总纂满4人,汉6人,纂修满12人,汉22人,满缺由内阁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分掌编纂之事。设校对满、汉各8人,以内阁中书派充,掌校勘之事。光绪朝增设笔削员10人。国史馆的内部机构有翻译股、纂修股、满纂修房、汉纂修房、书库等。 ☚ 都察院 典礼院 ☛ 国史馆guo shi guanhall of national history 国史馆台湾国民党当局撰修民国历史的机构,隶属“总统府”。掌理撰修国史事宜,同时兼负“国家档案总库”工作,收存“政府机关”档案。1912年3月胡汉民等97人首倡建立国史院,受到孙中山支持。后于1914年5月25日正式建立国史馆,1927年随北洋军阀统治的结束而停顿。1940年1月国民党政府公布《国史馆筹备委员会组织大纲》,1946年11月又公布《国史馆组织条例》。1947年1月国史馆在南京成立。张继任馆长,后由但焘、戴季陶、居正等人担任。1949年该馆随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被推翻而解体。1956年5月台湾当局“立法院”修正通过《国史馆组织条例》, 1958年1月正式“复馆”。罗家伦为馆长,后由黄季陆接任。该馆由行政部门和研究部门两部分组成。研究部门有史料审查委员会、纂修室、“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清史整修委员会、荣典编纂小组、“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等机构。目前在研究、收藏、展览史料的同时,已出版《中华民国史事纪要》50册,《中华民国现代史研究报告》10辑,重印“国民政府公报”、“总统府公报”372册等资料。目前正修纂《清史稿校注》,将于1992年出版。现任馆长朱汇森。 国史馆官署名。清代监修清史的官署,属翰林院管辖。馆设总裁、副总裁。辛亥革命后改称清史馆,《清史稿》修成后撤废。北洋军阀统治时又设修撰民国史的国史馆,1916年改为国史修纂处,国民党统治时期亦曾设国史馆。 国史馆 “国史馆”“国史馆”系台湾当局撰修历史的最高机构。主要负责编修民国史和当代台湾地区史,并负责台湾文物典藏。1912年3月,民国临时政府设国史院。1923年2月,北洋军阀政府成立国史馆,后因故关闭。1938年,国民政府设国史馆筹备委员会。1946年11月23日,通过国史馆组织条例。同年12月,正式成立国史馆,隶属于“总统府”。国民党政权迁台时将国史馆迁至台湾。1956年5月10日,台湾当局“立法院” 修正通过 “国史馆组织条例”。1958年1月,“国史馆”正式在台湾“复馆”。“国史馆”下设史料处、史料审查委员会、“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清史稿校注审查委员会等机构以及研究部门。 ☚ 国父诞辰纪念日 “国代”延任案 ☛ 国史馆官署名。为修纂当代历史的机构。清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为修天命、天聪、顺治三朝历史,置三朝国史馆。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重开国史馆,复修康熙、雍正朝历史,十四年(公元1749年)十二月,修成五朝本纪,史馆停。至三十年(公元1765年)十月,为重修国史列传,又重开国史馆,此后才成为常设机构。设总裁满、汉各一人,由皇帝在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简派,掌修国史;以下有提调,为事务长官;总纂、纂修分掌编纂之事;校对、清文总校掌校勘之事。民国元年(1912年)亦设国史馆,直属大总统。掌纂辑民国史和历代通史,并储藏关于历史的一切材料。设馆长、纂修、协修、秘书、主事等职。六年(公元1917年)四月停办,另设国史编纂处,先属北京大学,后属国务院。十六年(公元1927年)九月,北京军政府公布《国史馆官制》,复称国史馆,仍属国务院。设监修,总纂,纂修,协修,典籍厅厅长、典籍、主事、采访等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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