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连称,南宋时,国史院官与实录院官常相互通借、或相兼,故有此称。《宋史·李焘传》:“(垕)寻迁著作郎兼国史实录院编修检讨官。父子同主史事。”《宋史·王介传》:“改兵部郎官、国子司业、太子侍讲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宋史·蒋重珍传》:“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