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我国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的具体法规。1983年1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共六个方面。主要内容是,凡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及本规定缴纳农业税。征税范围包括:园艺收入、林木收入、水产收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当征收农业税的其他农林特产收入。税率一般定为5%~10%,最高不得超过15%。对某些处于发展初期,或者比较零星分散以及恢复较慢的农林特产,征税暂时有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给予适当减免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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