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困知记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困知记 哲学著作。十卷。明罗钦顺撰。罗氏自刻的修定本成书于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 罗钦顺,字允升,号整庵。生于明成化元年(1465年),卒于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江西泰和人。弘治六年进士及第,历任南京国子监司业、吏部左侍郎、南京吏部尚书等职。后潜心于学术研究。著有《整庵存稿》、《整庵续稿》、《困知记》等。 《困知记》共十卷,正篇六卷,附录一卷,论学书信一卷,序跋一卷,传记资料一卷。 上卷共八十一段,每一段称为一章。主要论述内容有论心:“心者,人之神明,性者,人之生理。”存道心则“寂然不动”,人心,“感而遂通”。并说道心为性,人心为情。但不论是道心,还是人心,都是同一个心。那么为什么还要分“道心”、“人心”呢?因为他们的区别就在于动、静二状。这只能从身体的变化感受出来。充盈天地之间的,只有万物,人是万物中之一员。而所谓世间万物都是性外之物。理只是气之理。即气的运动规律就是理。理不能独立于气而存在:“理果何物哉?盖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气本一也,而一动、一静、一往一来、一阖一辟、一升一降,循环无已。积微而著,由著复微,为四时之温凉寒暑,为万物之生长收藏,为斯民之日月彝伦,为人事之成败得失。”又讲:“盖人物之生,受气之初,其理惟一,成形之后,其分则殊。”欲与好、恶及喜、怒、哀、乐同称为七情,他们皆来源于性。七情之中,欲较重。因而他说:“盖惟天生民有欲,顺之则喜,逆之则怒,得之则乐,失之则哀,故《乐记》独以“性之欲”为言,欲未可谓之恶,其为善为恶,系于有节与无节尔。”另论,君子心为善,因而处处表现为善。小人之心为恶,然都以仁义以盖其奸。其奸愈深、则其盖也愈密。另外,本卷还论述有修道、变法、文化修养等多项内容。 下卷共有七十五章。有下述论点:《易》有辞,有变,有相,有占。变与象均出于自然,其理即所谓性命之理。另外还论及《诗》、《春秋》、《尚书》、《尧典》、《乐记》等著作之内容。并批判《正蒙》“聚亦吾体,散亦吾体。知死之不亡者,可与言性矣。”和“游气纷扰,合而成质者,生人物之万殊。其阴阳两端,循环不已者,立天地之大义”的论断。作者说:“夫人物则有生有死,天地则万古如一。气聚而生;形而为有,有此物即有此理。气散而死,终归于无,无此物即无此理,安得所谓‘死而不亡者’耶!”人之呼吸之气,即天地之气。自形体而观,若有内外之分,其实只是一气之往来。该卷最后论《参同契》一书,持否定态度:“悟真篇本是发明仙家事,末乃致意于禅,其必有说矣。然使真能到得究竟处,果何用乎?” 续卷上:首论异端之说自古有之,而认为佛法为最大之异端,威害亦最大。续论理、气、神、阴阳动静等。 续卷下是批判《慈湖遗书》的。作者在第一章中说:“癸巳春,偶得《慈湖遗书》,阅之累日,有不胜其慨叹者。痛哉!禅学之误人也,一至此乎!《慈湖》顿悟之机,实自陆象山发之。其自言‘忽省此心之清明,忽省此心之无始末,忽省此心之无所不通’,即释迦所谓‘自觉圣智境界’也。书中千言万语,彻头彻尾,无非此个见解,而意气之横逸,辞说之猖狂,比之象山尤甚。”该卷三十三章,从各个侧面对《慈湖遗书》进行了批判,并进行了初步考证。 另外三续和四续也都阐述了作者对人生哲学的观点。 全书集中地反映了他的哲学学术观点和学术思想转变过程。著者早年笃信佛学,后弃之。他对佛学的剖析切中利弊。从他的许多论点看,他反对程朱的“理先气后”“理泊在气上”的观点。反对朱熹“理与气是二物”和王守仁“天地万物皆吾心之变化”的观点。批判禅学的“顿悟”。在明代,罗钦顺的思想独具特色,与理学、心学多有不同。《困知记》是研究他的哲学思想的主要资料。 该书的版本有《三先生语录》本;明嘉靖自刊本,明天启罗诞仕刊本,清康熙九年(1670年)刘炳刊本,日本万治元年刊本等。一九九○年,中华书局据明万历二十年李祯重校本为底本,并参照明嘉靖十六年郑宗古刻本、隆庆四年(1570年)周弘祖刻本、天启三年罗诞仕刻本、四库全书本、咸丰四年吴荣刻本互校后排印刊出。 困知记明代罗钦顺著。与人论学书。以其治学“始则不得其门,中则疑决,晚岁用功愈坚,自知愈审,兢兢业业,惟恐其入于他歧而不出”(《原序》),故名“困知”。共5卷。包括:前记2卷,156章;续记2卷,153章;附录1卷。力排佛老和陆九渊“明心”之说,主张性体心用,善性即“理”,仁义礼智等道德观念为人性所固有,提倡“尽心知性”、“穷理尽心”的道德修养论。有《丛书集成》本。 困知记 困知记明代哲学著作。明罗钦顺著。罗钦顺(1465—1547),字允升,号整庵。泰和(今属江西)人。明孝宗弘治六年(1493)进士,被任命为翰林编修。弘治十五年,调任南京国子监司业,笃志问学。正德三年(1508),因得罪宦官刘瑾,被夺职为民。刘瑾伏诛,罗钦顺复职,曾任左右侍郎,直至吏部尚书。后辞官,乡居二十年,潜心格物致知之学。除《困知记》外,还有《整庵文稿》二十卷,《整庵续稿》十三卷。 ☚ 居业录 传习录 ☛ 困知记二卷,《续记》 卷 《附录》一卷。明罗钦顺(1465—1547)撰。罗钦顺字允升 号整庵,泰和 (今属江西)人。弘治六年(1492)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弘治十五年 (1502),仟南京国子监司业。正德三年(1508),遭宦官刘瑾打击,削职为民。正德五年(1510),复职。后历任太常卿 南京吏部右侍郎、左侍郎、吏部尚书、礼部尚书等职 辞职归里后,家居二十余年,潜心治学。其学上承张载 吸取了张载宇宙观中的唯物论观点,并加以发展。著有《整庵存稿》、《整庵续稿》等书。此书为作者的言论汇编,大旨为扬儒抑佛。《困知记》成于嘉靖七年(1528) 共一百五十六章。《续记》成于嘉靖十年 (1531),共一百一十三章,补《困知记》中意有未尽者。《附录》为作者与人论学书信六首。他在书中提出理依于气的气一元论观点,认为理气之理,不是气外别有一理。盖通天地,亘古今一气而已。气是运动的,一动一静,一往一来,循环不止。自然界的变化,人类社会的兴衰治乱,皆是气活动的结果。并否认气上有主宰之说,认为气的运动变化“有莫知其所以然而然”者,所谓“理”、“太极”也不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主宰。他在书中对“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产生怀疑,用洛学的“理一分殊”之说来解释人性。认为人和物皆来源于阴阳二气,此谓“理一”;世界上人和物各各不同,谓“分殊”。关于“道心”和“人心”,他认为 “道心”即 “性”,“人心”即 “情”。“道心”为主宰,为体。“人心”为用。两者是体用关系,不可分离。主张通过道德修养,达到以 “道心”制约“人心”,以性制约情。主张既要承认人皆有欲望,又应对欲望加以节制,他在书中对陆九渊、王守仁、湛若水的思想观点和禅学都有所评论,且颇具有理论深度。此书为罗钦顺的代表作,深为理学家所推重,明代学者高攀龙称此书为自唐以来排斥佛学最有力的著作。有明沈维𫔯刊本, 明刊 《三先生语录》本, 清康熙九年(1670) 刘炳刊本,《四库全书》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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