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33号令联合发布,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共有6条。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所有类型的摩托车辆,并规定了有以下几种情形的摩托车辆均应报废。 ❷ 使用年限达到8~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和轻便三轮摩托车及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7~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 ❸ 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❺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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