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省人民政府主管林业行政的职能部门。在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955年成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宣传处、资源林政管理处、绿化造林经营处、林业产业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林业公安处、森林防火办公室、综合计划处、财务审计处、科学技术处、国际合作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15个职能处室和直属机关党委,另有省林产公司、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林业物资供销总公司等30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厅机关工作人员226人。负责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和林业产业行业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主要职责: 制定全省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林业生产建设的总体布局,指导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组织指导全省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工程建设; 负责林木、林地权属管理,监督执行森林资源限额采伐制度,负责国有森林资产管理; 管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主管全省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 指导全省林产工业发展; 规划和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归口管理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和林业执法工作; 组织重大林业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省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 承担省绿化委员会和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