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票银四川银两在重庆施行的九七平银两。重庆开埠前,市场上行使的银两来自各方,成色不一,其中成色高的为九八色,即每十两折合足色银两九两八钱,也有不少成色低劣的杂银。由于重庆为川省进出口货物集散中心,凡由水、陆两路来渝货帮客商,每于商贸交易之前,双方必先议定使用什么成色银两和什么平砝后,再谈货物价格进行结算,以免相持各异,难以成交。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巴县知县耿和丰鉴于市场上流通的银两成色各异,影响商贸往来,因而强行划一银两的大小、重量与成色,规定各地携来的银两必须按九七平成色重新铸成重为十两或五两两种银两,方准在市场上流通行使,取名为 “新票银”。其他各种外来银两无论成色高低,一律通称之为老票银,必须重新倾铸后方可流通。耿和丰推行新票银的措施,使重庆市场行使的银两走向规范化,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重庆新票银的施行,统一了地区市场上流通银两的成色问题,但对于平砝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仅重庆一地,除通用的九七平外,还有钱平、盐平、货平、广货平、关平、常平、沙平等平砝同时存在,交易中九七平还将与各种平法折算,按一定的标准折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