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利项目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至1995年, 湖南省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外资和港资, 兴建了一些水利水电工程。按中国银行1998年4月2日公布的汇率折算, 全省直接利用外资和港资5 361万美元, 间接利用外资1.93亿美元, 共计2.46亿美元。
1.直接利用外资项目。
(1) 慈利县城关水电站。美国AES公司按合作经营合同投资750万美元。
(2) 冷水滩市宋家洲水电站。香港集盛国际有限公司按合资合同投资人民币3.56亿元 (约合4 298万美元)。
(3)溆浦银珍电站引进台资约合313万美元。
2.间接利用外资项目。
(1) 马迹塘水电站。利用奥地利政府出口信贷2.46787亿奥地利先令 (约合1 895万美元)。
(2)永州市南津渡水电站。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2.252亿奥地利先令 (约合1 729万美元), 引进了先进设备, 建设工期短, 仅用了27个月的时间, 比原计划缩短整整一年, 节省了大量投资,受到各级领导和中外有关人士的赞扬, 该电站装机6万千瓦, 设计年发电量2.8亿千瓦小时, 自1990年投产运行至1995年底, 已累计发电10.5亿千瓦时, 累计发电收入1.6亿元, 为社会创造财富30亿元。
(3) 沅陵县高滩水电站。利用加拿大政府贷款1 493.5万美元和比利时通用银行专项贷款2.51亿比利时法郎(约合656.6万美元)。两种贷款合计数为2 056.1万美元。
(4) 长江流域水资源项目湖南项目区。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3亿美元, 其中: 慈利县江垭水利枢纽9 700万美元; 岳阳市铁山灌区1 500万美元; 隆回县六都寨灌区1 500万美元; 洞庭湖防洪排涝研究300万美元。
(5) 洞庭湖疏浚项目。利用荷兰政府贷款1 040万荷兰盾 (约合498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