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田灌溉
新中国成立后,天津市的灌溉事业有了很大发展。60年代和70年代建成了一大批国有泵站、集体所有的小型泵站、泵点。70年代后,由于地表水资源紧缺,开始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特别在北部地下水全淡分布区,建设纯井灌区; 同时又建成一批中、小型水库,增加了农业自备水源。此外,引水灌溉、节水灌溉等农田灌溉方式也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
农田水利工程本着旱涝兼治、排蓄结合、开源节流、完善配套、巩固改造、适当发展、注重效益的方针,建成蓟县两洼、宝坻县、宁河县、武清县运东及路南、静海县、四郊等深渠河网的农田灌溉体系;蓟县、宝坻县、武清县、宁河县等界内的机井灌区;汉沽区、塘沽区、津南区、北辰区、静海县等以地下水作为补充水源的深井灌区;塘沽北三库、团泊洼、鸭淀、新地河、上马台等以蓄代排大中型水库排灌体系。到1995年,全市42.613万公顷耕地中,有效灌溉面积达35.466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83.2%;当年实际灌溉面积30.643万公顷,其中旱涝保收面积23.06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54.1%。已形成的灌区中,660公顷以上的43处,有效灌溉面积6.265万公顷。农业灌溉实际用水12.024 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8.818 3亿立方米,占灌溉用水量的73.3%;地下水3.206 6亿立方米,占26.7%。农业灌溉促进了农业生产不断登上新的台阶,全市粮食产量从70年代的11.5亿~13.5亿千克,80年代的13.5亿~16.5亿千克,90年代前4年的16.5亿~18.5亿千克,到1995年突破20亿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