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小康生活实现程度及差距
国家统计局1993年制定了《我国小康生活标准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试行方案》,该方案从收入分配、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人口素质、生活环境、社会保障与安全六大方面16个指标衡量农村小康水平。该方案规定16个指标的综合分值达到100分,则表明已实现农村小康,综合分值达到90分,则表明基本实现小康。经测算,1993年广西农村小康实现程度综合分值为52分,实现程度为52%,即第二步战略广西农村已走完一半多的路程,比全国总体平均水平大约慢3年时间。
在衡量小康水平的16个指标中,1993年实现程度在80%以上的有4项,50%—79%之间的有7项,低于50%的有5项。广西农村生活距小康水平还存在明显差距,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