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产品成本调查
广西农产品成本调查始于50年代,当时全自治区没有作统一布置。各部门如粮食、商业、外贸、林业、医药、水产、轻工等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进行临时性调查,表格自行设计,用工作价按当地实际分配值计算。
1964年第一次制定了《广西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规划》,对调查点、调查品种、组织分工及资料汇总等均作了统一规定。凡由国家定价的各种农产品都要求进行成本调查。由于人员不足,当时确定重点调查的品种有:稻谷、玉米、小麦、黄豆、花生、茶油、烤烟、黄红麻、苎麻、甘蔗、土糖、木薯干片、生猪、八角、桂油、茴油、桐油、沙田柚、柑橙、山药、田七、杉原木、杉原条、毛竹、松脂等54种。每种又选产量高、中、低三种不同类型。调查点分布在14个县。1966—1970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中断。1971年后各地各部门又逐步恢复,但整个调查工作没有作全自治区性的安排,各地各系统所调查的资料也没有进行汇总。
1978年开始,全面恢复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1980年1月自治区物价委员会转发《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座谈会纪要》,并根据广西的情况,调查品种定为64个,调查面为81个县(市),每个品种在一个县(市)内至少要调查上、中、下三个生产水平的生产队。具体调查工作由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并于次年四月底以前将调查资料上报。物价综合部门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的组织和综合汇总工作。1984年国家加强了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全国地、市以上的物价部门组建并成立了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广西按照全国的要求,也成立了自治区和地区两级农产品成本调查队。成本调查队成立后,对广西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作了较大的调整和改进。首先是改变过去的采访调查为定点登记调查,实行原始资料登记制度;其次是缩减调查品种和调查点,在开展正常成本调查的同时,开展各项专题调查,加强对“专业户”、“重点户”的调查。1984年自治区定的调查品种调整为55个,分布在63个县、市,1985年减至53个品种;1986年再减至45个品种和43个调查县、市。1987年以来,广西农产品成本的调查品种和调查点根据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需要,不定期地作了较大的调整,至1992年,广西农产品成本调查品种仍有稻谷、花生、玉米、甘蔗、生猪、木材等50种,调查点分布在50个县、市及5个国营林场。
农产品成本调查为加强农业生产的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制定农产品价格提供了基础资料,同时也为各级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农村经济政策,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