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职业道德
商业从业人员在从事商业经济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道德规范的总和。买卖公平,以诚待客,态度和蔼,服务周到,是一切商业人员均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社会主义商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型商业,其职业道德更应超过一般商业职业道德的要求,具有社会主义商业职业道德的新风貌。社会主义商业职业道德的核心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满腔热忱、细致周到地为社会主义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它继承了传统商业道德的优秀遗产,又增添了社会主义时代的新内容。其基本特征为: 服务为本,一心为民; 胸有全局,照应四邻; 货真价实,买卖公平; 公正无欺,一视同仁。在具体商业工作实践中,针对可能出现的不道德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职业道德要求。如要求做到不以貌取人,不亲疏有别,不尔虞我诈,不互相拆台,不掺杂使假,不以次充好,不短斤少两,不克扣顾客,不“走后门”,不卖“大号”,不售腐烂变质商品,不夸大宣传,不隐瞒缺点,不欺骗群众,对所有顾客都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服务,以及讲究仪表,注意卫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