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唐宋元明清时期甘肃农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唐宋元明清时期甘肃农业 唐宋元明清时期甘肃农业唐开元天宝年间,甘肃经济空前繁荣,农业、水利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在全国都具有重要地位,粮食年年有余,家给人足,“人家储粮,皆及数岁”。《资治通鉴》记载:“天下富庶者无如陇右。”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下诏:袭隋府兵之利, 置军府, 以捍要卫, 固隙地,置营田。据唐天宝时统计,唐在西北之营田,河西道赤水至天山间共156屯,陇右道渭州至西使间共172屯。天宝八年(749年),陇右道屯粮收入440 902石,河西道206 088石。武德七年(624年),颁布推行均田令和租庸调法。在册定人口、丈量土地的基础上,“丁男中男以一顷,老男、笃疾、废疾以四十亩,寡妻妾以三十亩”,“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所产,凡丁岁役二旬”。到了唐代中期, 由于土地大量兼并,均田制受到破坏,加之户籍混乱,收入日益减少。唐德宗建中元年 (780年), 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 废除租庸调法,颁布两税法,把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统一为夏秋两税。两税依户等按钱计算,但田税仍准交纳谷物。天宝末年唐安史之乱,吐蕃乘虚占领甘肃大部分地区,普遍推行奴隶制度,使农业生产遭受到严重破坏。据史载,是时河、渭两州土旷人稀,加以饥疫,二千里间, 寂无人烟。直至大中五年 (851年), 复归唐室,在河西一带兴修水利,垦辟农田,鼓励商业贸易,十数年间又趋安定富庶。公元11世纪至13世纪, 在今宁夏地区及除陇东南以外的甘肃大部分地区,出现了以党项族为主体的割据政权一西夏。西夏囊括东起黄河,西至玉门的广大地区,河西成为西夏的重要经济依托。大安十一年(1095年),银、夏二州大旱,禾麦不收,就曾令运送甘、凉诸州粮食济荒,此时河西地区的农业经济仍有所发展。宋朝加速土地私有制的发展, 形成了大批佃农和与之相适应的租佃制度。租佃制度有“合种”和“出租”两种形式。合种者 “募人耕田, 十取其五。而用主牛者, 取其六”。出租通常采用定额地租制, 租率一般为50%,不论丰歉都须按契约纳租。除私田外,还有屯田、营田、官庄、职田、学田等官田 (也称公田)。据《宋史》记载, 太宗雍熙年间, 在原 (今镇原)、渭 (今平凉) 等州开方田。英宗治平元年、西夏拱化二年(1064年),秦州李参平药隶族暴动,得良田500顷,招募弓箭手屯田。同年,知渭州王素在今平凉西南一带开垦土地, 积粟可支10年之用。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 枢密副使王韶提出洮河沿岸可开辟稻田,需善于种植的人,安廷下诏书将准南、两浙、江南、荆湖、成都府、梓州路等地擅长于耕种稻田的罪犯刺配熙州(今临洮)。到次年,从渭源城下到秦州,沿河五六百里,开垦耕地千顷,每年可得粮食30万斛。南宗绍兴十二年(1142年),川陕宣抚使郑刚中在阶、成二州(今武都县一带)设置营田,直抵秦州界, 垦田3 000余顷, 年收18万斛, 可谓盛极一时。西夏政权在今河西治域内,兴修水利,灌溉民田;生产工具有犁、镰、锄、锨、耙耧等。普遍用牛耕种,采用河东地区的生产技术知识, “耕稼之事,略与汉同”, “地饶五谷,尤宜稻麦”, “岁无旱浑之虞”, “民物富庶,与中州无殊”,仅鸣沙州“御仓”,窖储藏米百万石。元灭夏、金后, 曾在河西凉、甘、肃、瓜、沙诸州和陇东的六盘山地区屯田治水。但由于连年征战,苛政重赋,频岁饥荒,人口急剧减少,大片土地荒芜,农业遭到严重破坏。据史料统计,元代统治的106年间, 甘肃有52年发生比较严重的旱、雹、洪、虫、鼠及地震等自然灾害。明初,甘肃“人口锐减,土地荒芜”情况十分严重。朱元璋诏令更定屯田法,命天卫所军队以十之七屯田。明代甘肃屯田始于洪武二年(1369年),先在平凉、宁夏屯田募伍,随后扩大到临洮、岷州、洮州、西宁、甘州、庄浪、河州、肃州、山丹、永昌、凉州等卫。洪武二十九年,仅凉州等卫有屯兵3.35万人,屯田1.63万顷。嘉靖时,御史巡抚杨博在河西大兴水利,凿龙首诸渠,募民垦田, 新田永不征税。到清乾隆三十一年 (1766年),甘肃屯地达到1 145万亩,约占全省耕地的三分之一。这些屯地每年上交屯粮50万石。明代,甘肃发展农田水利事业19项。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从西南地区引进仿制成功天车(水车),在永靖、皋兰、靖远、榆中、景泰及兰州等地的黄河两岸提灌农田。明代中叶,首创了砂田,是甘肃较特别的一种耕作措施。清乾隆年间,河西走廊水利事业有一定的发展,兴建渠道217条,灌溉面积3. 575万顷。明清之际,甘肃灾害频繁,群众生活困难。清道光以后,甘肃连年战乱,几乎无岁不灾,土地大量荒芜,人口大量逃亡。为恢复农业生产, 清政府从顺治至乾隆时期, 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废除明末征收的 “剿饷”、“练饷”和 “荒粮”,并及时减免 “灾粮”。尤其是乾隆中前期, 甘肃连年蠲免, 加以推行 “摊丁入亩”赋税政策,减轻了农民负担,较为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康熙时,诏令在肃州地方大规模垦种。雍正初, 迁移甘肃50余县部分农民到敦煌开荒耕种,使敦煌成为富庶地区。河湟、河套、陇东各地政府也都鼓励农民大量开垦,大兴水利,甘肃农业经济发展达到封建社会后期的高峰。全省的耕地,由雍正二年的 21.7601 万顷, 到乾隆三十一年达到35.0928万顷。 ☚ 五凉诸国农业 民国时期甘肃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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