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文化局xiɑnyɑnɡshi wenhuɑju
市政府工作部门。位于市区渭阳中路6号。前身为咸阳地区文化局,1984年5月改为咸阳市文化局。至2002年,编制19人。内设秘书科、文化艺术科、新闻出版科、市场管理科、监察室。下属单位有咸阳市群众艺术馆、咸阳市艺术研究室、咸阳市艺术学校、咸阳市人民剧团、咸阳市大众剧团、咸阳市豫剧团、咸阳市人民剧院、咸阳大剧院、咸阳中国画院、咸阳图书馆、咸阳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咸阳市古建园林设计院等。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艺术创作,演出和评论科研工作;协调平衡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事业的比例关系;促进公益社会文化艺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负责全市电影放映、文化艺术品经营、文化艺术培训、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负责文化经营场所、图书报刊发行和音像制品的经营、播映活动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