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xianyangshi zhengfu caigou shishibanfa
重要文件。咸阳市政府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规定而制定。经2002年10月28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18日印发,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共51条。《实施办法》规定了实施政府采购的适用单位、政府采购的内涵,提出了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原则及监督管理,明确了政府采购当事人或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符合的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采购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无效采购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