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中墨通商条约》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中墨通商条约》

清政府与墨西哥签定的关于“和好、通商、行船”条约。

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12月24日,清特派出使美、日、秘(鲁)国大臣伍廷芳为全权大臣,墨西哥特派出使美国大臣阿斯芘罗斯为全权大臣,代表两国在美国华盛顿签订此约。共20款。主要内容为:(1)互派大使驻对方国都。

在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均享受最惠国同等使臣待遇。

两国人民允许在彼国侨居,游历。(2)彼此人民出洋,皆须出于自愿,不准在中国或他处,用勉强诱骗并非出于情愿的中国人出洋,如两国人民及船违背此约均按本国律例从重定罪。

(3)中国人准赴墨国各地经商、墨国人民准赴中国已开放的通商口岸经商。(4)两国兵船准赴别国兵船所至口岸,免除该兵船进出口一切税钞。墨国兵船管驾官与中国地方官平行相待。(5)两国人民在中国有互控案件,由被告所属之官员审断,各按本国法律定罪。

墨国人民在中国自相控告,由墨国官员审办。如系墨国人民与别国人民互控,则由墨国官员与该国官员审办。

中国人民在墨国有控告事件,听其至审院控告,应得权利与墨国人民或与相待最惠国之人民无异。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5: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