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府 呼兰府清代设置的行政区。隶黑龙江省。《清史稿·地理志》:“呼兰府:(明为呼兰山卫)。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移呼兰厅治呼兰城,升为府。广1200余里,袤420余里。北极高46度12分,京师偏东9度59分,领州1(巴彦州),县2(兰西县、木兰县)。” ☚ 侯服 呼伦直隶厅 ☛ 呼兰府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南部。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置。治所即今黑龙江呼兰县。东界兴东道大通县,西邻肇州厅,南连吉林滨江厅阿城县,北接绥化府。辽以前沿革与※龙江府同。辽属生女真及江宁州北境。金属上京活剌浑河等猛安之境。元属铁木哥斡赤斤后王分地。明置兀者、亦马喇、木兰等诸卫。清初隶呼兰副都统,同治二年(1863),始设呼兰理事同知,旋移至巴彦苏苏。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副都统仍移同知驻此,升为府,领巴彦州及木兰、兰西二县。清初至民国年间,治内有汉、满、达斡尔、鄂温克、卦勒察、回、锡伯、蒙古、朝鲜等族居住。1913年改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