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德兴子乱宫案
明朝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周德兴论功封为江夏侯,岁禄千五百石,予世券。在奉旨南征之战中,周德兴战功卓著,又仗恃与皇帝老故旧的关系,营建宅第,违背法规,有司欲治其罪,皇帝特下诏宥之。洪武十三年,周德兴在年事已高的情况下,仍奉命征战疆场,据《明史》记载:“德兴在楚久,所用皆楚卒,威镇蛮中。定武昌等十五卫,岁练军士四万四千八百人。扶荆州岳山坝以溉田,岁增官租四千三百名。……居无何,帝谓德兴:“福建功未竟,卿虽老,尚勉为朕行。”德兴至闽,按籍佥练,得民兵十万余人。相祝要害,筑城一十六,置巡司四十有五,防海之策始备。”在诸多勋臣中,周德兴是最年迈的。“岁时入朝,赐予不绝”。洪武二十五年八月(公元1392年),周德兴之子骥乱宫,周德兴受到株连,被处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