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西1947~1997zhou kexi
乾县人。中共党员。生前系乾县公安局秘书股副股长,三级警督。1964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2年退伍,同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在乾县公安局秘书股先后任档案员、文书、副股长。曾多次受到市公安局嘉奖。1991年被咸阳市委、政府授予学雷锋先进个人;先后五次被县委和县公安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7年6月3日晚,在办公室值班时,忽然听到门卫的呼救声,即闻讯赶到现场,只见一歹徒手持镰刀气势汹汹地闯进公安局大院。遂立即冲上前,亮明身份厉声制止,不幸被歹徒砍伤肺动脉血管,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1997年10月5日,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1998年3月31日,陕西省公安厅追记周克西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