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
“万国邮政联盟法规”的一部分。 于1964年在维也纳大会通过。内容有: ❶ 序言。 ❷ 组织条例。 ❸ 邮联的法则。 ❹ 最后条款。 ❺ 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最后协定书,惟一条款。 组织法对邮联组成与宗旨、加入或准予参加邮联的条件和手续、退出邮联条件和手续、邮联的组织结构以及邮联的经费和各会员国的会费;接受和退出邮联法规、邮政法规的修改以及会员国邮政间出现争议的解决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该法是包括了邮联各项组织条例的根本法,是经各会员国权力机构批准的外交法规。 如果修改,需经大会作出决定,载入附加决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