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听请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听请罪名。指为人私请及官吏接受人之私请而枉法。《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平丘侯王迁,“坐平尚书听请受赃六百万,自杀。”如淳曰:“律,诸为人请求于吏以枉法,而事已行,为听行者,皆为司寇。”师古曰:“有人私请求而听受之。”听请有受财与不受财之区分。受财刑重,不受财刑轻。《唐律疏议·职制》:“诸有所请求者,笞五十;主司许者,与同罪。已施行,各杖一百。”“诸受人财而为请求者,坐赃论加二等;监临势要,准枉法论。”明、清律无听请之罪名,凡受财听请并入《刑律》“官吏受财”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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