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论
先秦法家商鞅将名和利看作人的本性的思想。商鞅说:“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商君书·算地》) 他将人们的追求目标概括为名和利两个方面,认为每个人都“生则计利,死则虑名” (同上书,《算地》),“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 (同上书,《赏刑》) 认为人们的欲望没有满足的时候,如果不加限制,放任自流,就会引起天下大乱。为此,他一方面主张用严刑峻法限制人们的名利欲望,一方面主张用“利出一孔”的办法来统一人们的行动。他认为只要以刑罚令贫者富,富者贫,以“名出于战”,“利出于地” (同上书,《算地》) 的农战政策统一人们的行动和目标,就能使国家富强无敌。反之,若听任人们追逐名利,其国必不能守。荀子的“欲望论”及韩非的“自利论”是商鞅名利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