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同判登闻鼓院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同判登闻鼓院事登闻鼓院置判院官二人,资浅者一员为同判。如景德四年,周起以右正言判登闻鼓院,路振同判登闻鼓院事,官阶为大理评事(低于右正言五阶)(《宋史·周起传》、《宋史·文苑》3《路振传》、《宋会要·职官》3之14)。 简称同判鼓院。《宋会要·职官》3之66:“(天禧四年)同判鼓院鲁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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