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鸿昌墓
位于西郊烈士陵园。吉鸿昌(1895—1934),河南扶沟吕潭镇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西北军冯玉祥部师长、第三十军军长和宁夏省政府主席。1933年5月联合冯玉祥、方振武在张家口组织察绥民众抗日同盟军,任第二路军长兼北路前敌总指挥。后在北平、天津一带从事抗日活动。1934年11月9日在天津被捕,24日在北平就义,葬于吕潭镇鸿昌学校花园内。1974年移葬郑州烈士陵园。墓位于陵园正中,用水泥砌成长方形,墓前立一石碑,碑首嵌有吉鸿昌烈士瓷像。1984年建纪念碑和纪念亭。“吉鸿昌烈士纪念碑”系胡耀邦题写。园内松柏苍翠,庄严肃穆。吉鸿昌就义前曾赋五言绝句一首:“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慷慨悲壮,威武不屈,正气浩然。
原在河南省扶沟县,1964年迁入郑州市西郊烈士陵园。陵墓在苍松翠柏中,庄严肃穆。墓的地上部分系用水泥筑成长方体,长3.2米,宽1.4米,高0.6米。墓前立汉白玉碑1通,高1.6米,宽0.95米,厚0.23米,碑正面中间嵌烈士照片,背面刻烈士生平事迹及烈士就义诗:“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