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劳动管理
有关合资企业的劳动管理办法。合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可由本企业自行制订并在企业内实施。(1)合资企业的劳动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完成。在企业内部实施劳动合同制,每一个职工通过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具体规定应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劳动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告生效,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签订合同的人必须严格遵守,违反劳动合同要受到经济、行政处分。(2) 合资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按照所在地区同行业的国营职工实际工资的120%至150 %确定。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等制度,由董事会讨论决定。(3)职工的招收、解雇与辞退。合资企业依据生产的需要,自行决定招工指标,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专项纳入国家劳动计划,实行公开招收。企业有权决定职工的辞退。但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职工因病、工伤或由于其他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不得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