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文洽谈
即合同正文的洽谈,实际是确定变更或终止买卖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洽谈。这种洽谈要求法律性更强、更严,直接涉及技术附件的条件能否兑现。合同的类别及其条文的内容虽然不同,但合同条文洽谈一般均遵循以下原则: (1) 注重法律依据。包括本国的法律、对方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国际惯例等。(2) 追求条件平衡。洽谈的合同条文,对双方义务的规定不是偏向某一方,而是公正地依其所应赋予的应尽的义务。条件平衡应贯串在合同的各个组成部分之中,使双方欣然接受,忠实履行。(3) 条文明确严谨。一是合同条文的语言要明确,不因国家的文化习惯不同造成歧义解释; 专业和法律等方面的术语、表达方式,应当标准化,使双方得以一致的理解。二是条文的结构、逻辑严谨,条文之间互不矛盾,相互补充;条文紧扣技术附件,使合同正文、附件为不可分割的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