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银行贷款条件
(1) 贷款对象本人及配偶均应具备偿还能力,通常银行在放款时会对贷款者作偿还能力的调查; (2) 贷款额度不超过买价的70%; (3) 需在购屋过户手续办妥1年之内提出申请; (4) 贷款年限为15~20年; (5) 贷款利率以中长期贷款利率为准,年息约在7%~8%; (6) 还款方式采取本金、利息平均摊还; (7) 申贷者所购买的住宅必须提供银行设定第一顺位抵押,并且要投保火险,以银行为受益人,保险金额不得少于贷款总额减去土地部分核贷的余额; (8) 房屋装修贷款,即第二顺位住宅抵押贷款(或称消费性房屋贷款),它是针对住宅再放款,使购屋者能享有充分融资机会。向银行贷款时,第二顺位的房屋装修贷款必须跟着第一顺位走,如果在某银行办理购屋住宅贷款的第一顺位抵押,就不能向其他银行办理房屋装修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