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台湾海峡两岸航运海峡两岸船舶试点直航运输。1997年4月,经两岸共同努力,按照“一个中国、双向直航、互惠互利”的原则,开辟福州、厦门、高雄试点直航,结束两岸长达50年无商船来往的历史。1997~2000年三港间集装箱运量(TEU):1997年126937,1998年275563,1999年363957,2000年432658。1997~2000年,两岸共有11家公司,其中大陆6家、台湾5家,参加试点直航,共营运航5421航次。航次比和集装箱量比分别为:大陆/台湾为67/33,69/31。1996年8月,交通部发布了《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大陆和台湾的或香港的航运公司,以自有或方便旗船,可经营以两岸港口为始发或目的港的间接班轮航线。2000年,共有9家公司,大陆5家、台湾2家、香港2家,开辟10条集装箱航线,贸易物22万T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