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文学
月刊。1935年12月28日创刊于台湾,1937年6月15日出至第2卷第5期停刊。共出15期。另有《新文学月报》特辑两期。编辑部成员有赖和、杨守愚、杨逵、田中保男等13人,发行营业部有叶陶等6人。实际编辑和发行业务均由杨逵和叶陶夫妇办理。创刊号发表杨逵的发刊词,强调刊物要“适应台湾的现实”、“为了台湾的作家”;要为“将行熄灭火焰”的台湾新文学“加炭”。该刊与台湾文艺联盟有密切联系,有着相似的思想倾向,在《台湾文艺》被迫停刊后,该刊成为当时影响最大的文学杂志。主要撰稿人大多数为台湾文艺联盟成员,有杨逵、赖云等。以发表中文白话文创作为主。兼有少量日文创作。刊物重视发表小说作品,曾编辑“汉文创作特辑”,发表王锦江等8人的小说。在思想内容上,该刊注重反映台湾的现实生活,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