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九年国民教育Taiwan jiunian guominjiaoyu
台湾现行的普及义务教育。1967年8月,台湾当局正式决定从1968年开始将原国民教育的6年年限延长为9年。随后,通过“九年国民教育实施纲要”和“九年国民教育实施条例”等立法程序。国民教育前6年为国民小学,后3年为国民中学。国民中小学均划分学区,容纳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国民中小学生均免纳学费,此外,另设奖学金名额,奖励优秀学生。课程实行9年一贯制,以民族精神教育和生活教育为中心,兼顾就业和升学需要,并加强职业科目及技艺训练。1981年,学龄儿童入国民小学就学率达99.67%,国民小学毕业生入国民中学升学率达97.41%。国民中学学生毕业率为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