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义音乐
又称古典乐派。指在17,18世纪流行于欧洲法古希腊、罗马的艺术作品,以调和统一整齐等形式为艺术之最高标准的文艺思潮中形成并发展的一种音乐流派。通常有五种涵义:
❶浪漫主义以前(巴勒斯特纳到贝多芬)的音乐的统称;
❷凡是高雅的、严肃的、经常在正式音乐会中出现的,而不是低俗的、肤浅的,昙花一现即被淘汰的音乐;
❸教育性的艺术性的、经典性的,而不是娱乐性的、通俗性的;
❹相对浪漫主义音乐而言是稳重的、传统的、均衡的客观的;
❺专指维也纳古典乐派(包含海顿、莫扎特、贝多芬、有时连带舒伯特)。严格地说来,典型的古典音乐时代应是1450年至1600年间以及1770年至1830年间维也纳古典乐派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