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制度
中国博士后制度是已故中国领导人邓小平根据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李政道先生的建议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建立的,至今已有22年。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必须培养一部分带头的高级科技人才。取得博士学位只是培养过程的一环,青年博士必须在学术气氛活跃的环境里再经几年独立工作的锻炼,才能逐渐成熟。 因此,应在一些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中设置一些特殊的职位,挑选一些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在这里从事一个阶段的博士后研究,以拓宽知识面,进一步培养独立的工作能力,使之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 从1995年开始,中国开始进行企业博士后试点工作。在一些经济实力较强、技术水平先进、科研条件较好、对高层次人才有迫切需求的企业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企业与设立流动站的单位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 中国目前已先后批准设立了140多家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这一做法推进了产学研一体化,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诞生和转化,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技术创新体系。 目前,中国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近7000人,已有7000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了科研工作期满出站。  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