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学方法的应用
叙事学是随着小说艺术的研究,而发展起来的一种专门学问,但它的用途不限于小说研究,它在叙事散文的研究中也派上了用场。美国学者王靖宇的《中国早期的叙事文学》(载于浦安迪编辑的《中国叙事文学》)一文,即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论者说,他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在西方已经广为流传。“这一方面就是分解出叙事文学的主要成分和因素,然后再逐一加以考察,看看它们……是如何产生效用并相互作用的。”关于有多少主要因素,诸家看法不一致:E.M.福斯特提出了六分法——故事、人物、情节、幻想、预示、型式或节奏(《小说面面观》);韦勒克和沃伦提出了另外的方法——情节、人物刻画、背景(“情调”、“气氛”)、世界观、视点等等(《文学理论》);罗伯特·斯科尔斯和罗伯特·凯洛格提出的是四分法——情节、人物、视点和意旨(《叙事文学的性质》)。论者认为,罗氏提出的这四种是任何叙事文学都不可或缺的基本因素。
根据这一理论框架,论者接着对《左传》进行了分析。
一、情节 情节是一连串“可续性”事件的安排。这个定义强调两点:第一,情节必然涉及一个变化过程,因此,时间的运动成了情节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二,一组事件本身不能构成情节,它们必须有可续性(followable)。就时间运动而言,《左传》的情节是直线性的,因为它是编年史。但在某一插曲、特别是充分展开的插曲中,常常有倒叙甚至预示打断时间的直线运动。倒叙的例子如写郑穆公之死,预示的例子如写晋楚城濮之战(战争一开始,我们就知道结局了)。就情节类型而言,《左传》当然是先甲后乙的编年体,但从中依然可以区分出三种亚类:传记情节,游记情节和戏剧性情节。传记情节重点在显示人物性格、事件的安排不必合乎逻辑,也不必遵守严格的时间顺序,甲事在前或乙事在前,关系不大,如郑国子产的故事。《左传》中唯一的游记情节是重耳周游列国,其所见所闻构成了这一情节的主要内容。戏剧性情节最符合亚里士多德的情节概念,其重点是行动。而这种行动通常关涉对峙双方之危机的产生与解决。因此,事件之间的连系比较紧凑,比较合乎逻辑。《左传》中关于战争的描写,是这种情节的范例。
二、人物 要有故事,先得有人物,它也是叙事文学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就人物类型而言,《左传》中有如下几种:仁慈而能干的统治者,邪恶而愚蠢的统治者,聪明而忠实的大臣,强悍、非分、有时甚至是奸佞的大臣,因拘泥礼教而遭难的笨伯,自私却有远见的女人,绝代佳人,恪尽愚忠的卑微仆从等等。就人物刻画而言,《左传》中有很多静态人物。所谓“静态人物”是指自始至终性格不变的人物。重耳出游,历时不下十九年,性格基本上没有变化;楚灵王受到子革申斥后,决心改弦更张,最后还是依然故我。只有夫差是个性格明显发生变化的人物。在刻画人物时,心理描写是西方常用的方法,而《左传》中极为罕见。有一内心独白(interiormonologue)的例子,那是写鉏
不忍刺杀赵盾触槐而死前的喟叹。
三、视点故事必须通过讲述者的眼睛和觉识讲出来,作者选择什么样的讲述者,对于传达他的意旨、取得艺术效果,有重大关系,这就是叙事艺术中的视点问题。叙事文学的视点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第一人称视点,二是第三人称视点。《左传》采用一个无所不在的第三人称目击者的视点,但不是无所不知的讲述者。他可以记下他人的一言一行,但不知道他人的所思所想。这种视点的优点在于:作者可以借此记叙得生动活泼,富于戏剧性,而不至失去读者的信任感。其缺点在于叙述者不能深入人物的内心世界,有时使读者难以了解人物言行的动机。例如郑庄公掘地见母的一段,多有据此指责郑庄公“阴险”、“虚伪”者,这与《左传》的描述不符。
四、意旨 作者构思情节、描绘人物、运用观点,无非是想有效地传达他的意旨。判断作者的意旨并不容易,这至少要涉及四种关系:作者与叙述者、叙述者与人物、人物与人物、作者与读者。由于《左传》的作者和性质还不清楚,探讨此书的意旨就更加困难。此书初次给人的印象是,作者想生动而真实地记载历史人物的事件。深入阅读,又使人觉得书中有一种道德准则,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不能把它说成是图解道德观念的寓言。它是一部史书,一部高度道德化了的史书。
论者最后又以城濮之战的描写为例,以四要素进行综合分析,得出了“情节、人物、视点、意旨在同一篇故事中妙合无垠、互济互补,构成了一个动态的、不可分割的艺术整体”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