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即股份公司发起人为自己设立的股份。发起人自行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不向公司内部职工和社会大众公开募集股份。 ☚ 监事会 募集设立 ☛ 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由发起人直接设立,自行认定企业首批发行的全部股本,不向外募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设立方式。一般而言,发起设立的发起人即为股东,按股交足股款后,股东们即可召开创立会,选举董事的监事人,然后他们申请设立登记,同时宣告股份制企业的成立。发起设立实际上是一种内部发行股份的方法,它的优点是对于企业的设立相当方便,只要发起人认定股份后向主管机构申请设立登记就可以了。我国目前的股份制企业大多数是由一般企业改造而来的,多数企业只发行内部股份或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因而多采用发起设立的形式。所以发起设立在我国有广泛的生存空间。但是发起设立的一个最大的缺点是不能充分地筹集和利用社会资金,吸收社会上的股份。因此它的资金来源的限制较大,不能充分地发挥股份制的优点,这使得企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