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发明奖励条例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发明奖励条例1963年1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78年12月28日、1984年4月25日修订发布。共15条。主要规定:发明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前人所没有的;(2)先进的;(3)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对发明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发明项目按它的作用意义大小划分为四等奖,特别重大的发明列为特等奖,由国家科委报国务院批准。各等奖励如下:
《发明奖励条例》Regulations of Reward for Inventions1978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于1984年4月25日修订,共15条。本条例所说的发明是指一种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必须具备3个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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