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登记簿
反映发出商品增减变动情况的明细记录簿。设置此簿,可以简化发出商品核算工作。一般格式如图示。发出商品登记簿采用“横线登记法”进行登记,即对每一笔已发出商品并已办理货款托收手续的业务,依据有关原始凭证在登记簿中登记“商品发出记录”和“委托收款记录”。收到货款时,根据收帐通知在同一横行登记“收款记录”,表明销售已成立。平时一般不对发出商品进行总分类核算,月末凡只有“商品发出记录”和“委托收款记录”而没有“收款记录”的,就是尚未收到货款的发出商品,应计算这部分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并借记“发出商品”帐户,下月初即用红字冲转,以恢复在“发出商品登记簿”中的记录。
发出商品登记簿
